2019年,順德生態環境部門確立了“攻堅、改革、服務、擔當”的工作目標,為加快改革步伐,提高服務品質,近日,順德生態環保部門推出新的改革舉措,對區內建設項目環保驗收事項辦理方式進行改革創新。
據悉,2017年11月起,建設項目竣工環保設施驗收事項程序中,原法定要求生態環境部門負責組織的廢水、廢氣、噪聲污染防治設施驗收一律改為企業自主驗收。但由于目前《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仍未修訂完成,生態環境部門仍保留對建設項目固廢污染防治設施的驗收事項。也就是說,企業既要開展自主驗收,完成后又要申請生態環境部門對固體廢物污染設施的驗收。整個項目環保驗收工作流程復雜、內容繁瑣、耗時更長,不利于企業提速發展。
針對上述難題,順德生態環境部門本次改革創新主要從精簡審查內容、縮短流程時間、優化指引指導、強化后續監管等方面著手,具體做法有二:
一、實行承諾受理和信任審批,加快驗收手續辦理。企業在提交廢水、廢氣等污染防治設施自主驗收材料、固廢污染防治設施驗收申請材料時,承諾所提供的驗收材料屬實,生態環境部門即予以受理,并直接按照程序進行驗收意見公示和審批,除環評審批文件規定需配套獨立固體廢物處理設施的或者在試生產期間被群眾反映存在固體廢物環境污染問題的項目,生態環境部門將在驗收公示期間組織進行檢查外,其他項目不再進行審批前現場檢查。
二、進一步強化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事中事后監督管理。生態環境部門將按照區、鎮(街道)兩級驗收權限,每季度對上一季度轄區內完成固廢設施驗收項目進行現場抽查。如在檢查中發現問題,將按要求嚴格處理。
順德環境生態部門相關負責人表示,本次改革可減少企業辦事程序和耗時,提高辦事效率,為企業發展提速。預計這項改革實施后,企業向順德生態環境部門申辦建設項目環保驗收的時間可由原來平均耗時為一個月(法定為30日),縮減為只需7個工作日(包括法定公示5個工作日)即可完成。
下階段,順德生態環境部門將加強有關環保驗收政策的宣傳,盡力解決區內項目自主驗收過程中遇到的疑難問題,幫助企業完成好環保驗收工作,促進企業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