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廣州市河長辦公布最新一期的全市河長履職情況。指出荔灣區橋中街道鎮街級河長、街道辦主任曹從文,白云區白云湖街道夏茅富民社區居委會村居級河長、夏茅村村長劉逸添,荔灣區橋中街道坦尾社區居委會村居級河長、坦尾經濟聯社社長陳耀雄分別存在所管轄河道水質持續黑臭,下級河長履職情況較弱,呈報問題少而市級巡視發現問題多,應付式打卡式巡河,沒有匯報河道問題,從未開展“4個查清”工作等。因此,廣州市河長辦對某些基層河長履職稍差的區、鎮、村提出嚴厲批評,并要求相關區對河道治理工作中履職失當的相關領導追究其責任。
據了解,廣州市河長辦每個月公布一期河長管理情況匯報,對全市河長的履職情況進行統計和評價,以督促各級河長認真履職。根據《廣州市河長湖長巡查河湖指導意見》指示精神,從2018年12月28日開始,全市各級河長對河涌巡查分為黑臭河涌和一般河涌,巡查次數調整如下:
一般河湖:市級河長每季度巡視不少于一次;區級河長每月巡查不少于一次;鎮街級河長每旬巡查不少于一次;村居級河長每周巡查不少于一次。
黑臭河湖:市級河長每季度巡查不少于一次;區級河長每月巡視不少于一次,每次巡檢完成不低于責任河湖黑臭水體總條數的15%,每半年完成一輪責任河湖黑臭水體全覆蓋巡視;鎮街級河長每周巡邏不少于一次,每次完成不低于責任河湖黑臭水體總條數的30%,每月完成一輪責任河湖黑臭水體全覆蓋巡查;村居級河長每個工作日一巡,每周完成責任河湖黑臭水體全覆蓋巡查。另河長巡河同時須按文件要求開展“四個查清”工作。
從廣州市河長辦了解到,本期巡河情況,2019年2月4日至3月3日期間,黑臭河涌的鎮(街)、村(居)級河長在巡河以及巡查全覆蓋的情況比一般河涌的要好。其中,黑臭河涌的村(居)級河長完成的要比鎮(街)級河長好。本期問題上報情況,黑臭河涌的鎮(街)、村(居)級河長對問題上報情況較好,但一般河涌的問題上報情況較差。河長巡河不達標且0上報問題情況,黑臭河涌的河長在巡河不達標且0上報問題的情況比一般河涌的表現較好。市河長辦建議,各區繼續加大對各級河長的履職培訓力度,尤其是對新巡河意見的宣貫,區級河長辦要加大工作力度,指導黑臭河涌的鎮(街)級河長積極履職。
此外,本期還重點公布了3位履職差的河長具體情況,分別是荔灣區橋中街道鎮(街)級河長、街道辦主任曹從文,白云區白云湖街道夏茅富民社區居委會村(居)級河長、夏茅村村主任劉逸添,荔灣區橋中街道坦尾社區居委會村(居)級河長、坦尾經濟聯社社長陳耀雄這3位河長,分別存在所管轄河道水質持續黑臭,下級河長履職情況較差,上報問題少而市級巡查發現問題多,應付式打卡式巡河,沒有上報河道問題,從未開展“四個查清”工作。
荔灣區橋中街道鎮(街)級河長、街道辦主任曹從文:主要存在所管轄河道水質持續黑臭,問題較多并且沒有上報,下級河長履職情況較差,存在形式巡河,履職不到位情況。
曹從文負責管理河段有5段:沙坦涌橋中街道段、橋中坦尾涌橋中街道段、珠江西航道橋中街道段、西郊涌橋中街道段、河沙涌橋中街道段。沙坦涌、橋中坦尾涌、西郊涌、河沙涌都屬于黑臭河涌。
1、河涌水質情況。曹從文管理的西郊涌、坦尾涌、沙坦涌、河沙涌都屬于黑臭河湖,其中坦尾涌在2019年2月時處于重度黑臭狀態,較1月有惡化的趨勢。自2018年1月至2019年2月的14個月有7個月處于重度黑臭,7個月處于輕度黑臭,水質情況一直沒有改善,反映其沒有按照《廣州市全面推行河長制實施方案》文件精神,完成入河湖污染物排放量的削減工作。
2、巡河情況。在2019年1月21日-3月3日期間(共6周),共巡河37次,巡河達標周期數為6周,巡河滿足要求。
3、問題上報情況。曹從文在2019年1月21日-3月3日的時間里沒有上報過問題,而市級巡查在這段時間內在其所轄河段發現了多個問題,其中沙坦涌發現問題3個,西郊涌1個,珠江西航道發現問題4個,河沙涌發現問題3個。反映其沒有按照《廣州市全面推行河長制實施方案》文件精神,履行好鎮街級河長職責。
4、下級河長履職情況。曹從文共有8名下級村居級河長,其中陳維燕、吳子健、陳耀雄、余靜娜4名河長在2019年1月21日-3月3日期間里都沒有上報過一個問題,反映出曹從文作為鎮街級河長,沒有按照《廣州市全面推行河長制實施方案》文件精神,落實好監督村居級河長履行職責的要求。
5、四個查清”完成情況。根據《廣州市河長制辦公室關于印發廣州市河長湖長巡查河湖指導意見的通知》(穗河長辦〔2018〕562號)文件要求,河長巡查要落實“四個查清”(查清河道兩岸通道貫通、違建、散亂污及排水口情況)。該河長在1.21-3.3的時間里沒有開展過“四個查清”工作,沒有將相關工作落實到位。
白云區白云湖街道夏茅富民社區居委會村(居)級河長、夏茅村村主任劉逸添:主要存在應付式打卡式巡河,沒有上報河道問題,“四個查清”工作不到位,市級巡查發現問題多,管轄河涌水質黑臭。
劉逸添負責河段有5段:夏茅??谟肯拿└幻裆鐓^居委會段、夏茅涌夏茅富民社區居委會段、均禾涌夏茅富民社區居委會段、嘉禾涌夏茅富民社區居委會段、廖家社涌夏茅富民社區居委會段。
1、河涌水質情況。劉逸添管理的夏茅涌、均禾涌、嘉禾涌都屬于黑臭河湖,其中夏茅涌在2019年2月時仍處于重度黑臭狀態。
2、巡河情況。在1.21-3.3期間(共6周),共巡河161次,巡河達標周期數為6周,巡河滿足要求。
3、問題上報情況。劉逸添在1.21-3.3的時間里沒有上報過一個問題。而市級巡查在其所轄的各河段內共計發現了6個問題,其中包括污水排放、違建等問題,反映其存在打卡式巡河的情況,沒有按照《廣州市河長湖長巡查河湖指導意見》文件精神,落實河湖和排水設施巡查工作,將河道問題進行上報。
4、“四個查清”完成情況。根據《廣州市河長制辦公室關于印發廣州市河長湖長巡查河湖指導意見的通知》(穗河長辦〔2018〕562號)文件要求,河長巡查要落實“四個查清”(查清河道兩岸通道貫通、違建、散亂污及排水口情況)。該河長在1.21-3.3的時間里僅完成了一次“四個查清”工作,沒有將相關工作落實到位。
荔灣區橋中街道坦尾社區居委會村(居)級河長、坦尾經濟聯社社長陳耀雄:主要存在應付式打卡式巡河,沒有上報河道問題,沒有開展“四個查清”工作,市級巡查在其所管轄河段發現問題,管轄河涌水質黑臭。
陳耀雄負責河段有3段:西郊涌坦尾社區居民委員會段、珠江西航道坦尾社區居民委員會段、橋中坦尾涌坦尾社區居民委員會段。
1、河涌水質情況。陳耀雄管理的西郊涌、坦尾涌都屬于黑臭河湖,其中坦尾涌在2019年2月時處于重度黑臭狀態,較1月有惡化的趨勢。
2、巡河情況。在1.21-3.3期間(共6周),共巡河113次,巡河達標周期數為6周,巡河滿足要求。
3、問題上報情況。陳耀雄在1.21-3.3的時間里沒有上報過一個問題。而市級巡查在其所轄的各河段內共計發現了4個問題,其中包括違建、工程設施等問題,反映其存在打卡式巡河的情況,《廣州市河長湖長巡查河湖指導意見》文件精神,落實河湖和排水設施巡查工作,將河道問題進行上報。
4、四個查清”完成情況。根據《廣州市河長制辦公室關于印發廣州市河長湖長巡查河湖指導意見的通知》(穗河長辦〔2018〕562號)文件要求,河長巡查要落實“四個查清”(查清河道兩岸通道貫通、違建、散亂污及排水口情況)。該河長在1.21-3.3的時間里沒有開展過“四個查清”工作,沒有將相關工作落實到位。
廣州市河長辦對個別河長履職較差的個別區、鎮(街)、村(居)提出嚴厲批評,并要求各相關區認真調查核實相關職能部門和基層河長履職情況,依照《廣州市水環境治理責任追究工作意見》和《關于強化河長責任打贏黑臭水體剿滅戰的意見》,對在水環境治理工作中履職不力的相關人員追究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