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體廢物與化學品污染防治與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緊密相聯、密不可分,是污染防治攻堅戰的重要內容。
習近平總書記多次作出指示批示,主持召開中央改革領導小組會議研究部署固體廢物進口管理制度改革、垃圾分類、畜禽養殖廢棄物處理和資源化等工作。李克強總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進一步提出,要加強固體廢棄物和城市生活垃圾分類處置,促進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
那么關于固體廢物、化學品和重金屬環境管理,生態環境部過去做了哪些工作?接下來又有哪些安排?小編逐一為您梳理。
一、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工作進展
1.“固廢法”修訂及相關工作取得重要進展。2018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修訂列入立法工作計劃和常委會工作要點。目前,“固廢法”修訂草案已通過司法部部務會審議,并將報請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
2.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推進固體廢物進口管理制度改革。2018年,全國固體廢物實際進口量同比下降46.5%,其中限制類固體廢物進口量下降51.5%。
3.高質量完成“無廢城市”建設試點方案編制工作。2018年,生態環境部聯合有關部門編制完成《“無廢城市”建設試點方案》已由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目前正抓緊組織實施。
4.開展打擊固體廢物非法轉移傾倒專項行動。2018年,生態環境部開展長江經濟帶11省市沿江沿岸固體廢物大排查和“清廢行動2018”專項執法行動。“清廢行動2018”掛牌督辦的1308個突出問題中1304個完成整改,比例達99.7%。
5.切實加強廢鉛蓄電池污染防治工作。結合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危險廢物專項整治行動等,嚴厲打擊非法收集處理廢鉛蓄電池行為;同時會同公安部開展打擊涉危險廢物環境違法犯罪行為專項行動,重點打擊違法收集、拆解廢鉛蓄電池和土法煉鉛等。
6.全面提升固體廢物環境監管能力。截至2018年底,各級生態環境部門全面應用國家信息系統,基本實現全國“一張網”。各類企業通過國家信息系統運轉超過130萬份危險廢物電子轉移聯單,同比增加85.1%。
二、化學品環境管理工作進展
1.加快推動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立法。研究起草了《化學物質環境風險評估與管控條例》(征求意見稿),目前正在根據社會各界提出的意見建議進行修改。
2.開展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頒布實施《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辦法》,初步建立了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制度。
3.開展現有化學品環境風險評估與管控。發布《優先控制化學品名錄》(第一批),將22種化學品納入優先控制管理。頒布100多項污染物排放標準,涉及上百項化學污染物控制。
4.積極履行國際公約。嚴格履行國際化學品領域相關公約,對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汞等公約管制的化學物質實施禁用、限用、限排等管控措施。
5.實施信息公開。發展改革委會同生態環境部修訂發布《清潔生產審核辦法》,要求使用有毒有害原料進行生產或者在生產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質的企業公布使用有毒有害原料及排放有毒有害物質相關信息,接受社會監督。
6.推進產品中化學品的管理。生態環境部配合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管理辦法》,限制鉛及其化合物等多種化學物質在產品中的使用。
三、重金屬污染防治工作進展
1.系統部署推進重金屬污染防治工作。2018年生態環境部制定印發了《關于加強涉重金屬行業污染防控的意見》。
2.開展全口徑涉重金屬行業企業排查。截至2018年12月,全國共排查確認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13897家,進一步夯實重金屬環境管理工作基礎。
3.強化重金屬污染物減排。將重金屬減排目標任務納入各省(區、市)土壤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督導各省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初步統計,2016年以來全國關停涉重金屬行業企業1300余家,實施重金屬減排工程900多個。
4.嚴格涉重金屬行業環境管理。嚴格環境準入,新改擴建涉重金屬重點行業建設項目必須遵循重點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量“等量置換”或“減量替換”。
內蒙古、江西、河南等13個省(區)發布公告,在礦產資源開發活動集中的4個設區市和63個區縣執行重點行業重金屬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