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在自由貿易試驗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水利系統實施方案的通知
部機關有關司局,部直屬有關單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水利(水務)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水利局:
現將《在自由貿易試驗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水利系統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水利部辦公廳
2019年11月29日
在自由貿易試驗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水利系統實施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在自由貿易試驗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的通知》(國發〔2019〕25號,以下簡稱《通知》)精神,切實做好涉及水利行政許可事項改革工作,按照《通知》要求,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任務
《通知》涉及的水利行政許可改革事項共6項,即水利工程質量檢測單位資質認定(乙級)、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單位資質認定、水利工程質量檢測單位資質認定(甲級)、河道采砂許可、長江河道采砂許可、取水許可。其中,水利工程質量檢測單位資質認定(乙級)實行告知承諾改革,其他5項實行優化審批服務改革。根據《通知》要求,對上述6項改革事項,形成《水利系統“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事項清單(中央層面設定,2019年版)》(見附件,以下簡稱《水利清單》),明確了事項名稱、許可證件名稱、審批層級及部門、改革方式、具體改革舉措和事中事后監管措施等。
(一)公布事項清單。水利部要在門戶網站公布《水利清單》。流域管理機構和有關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對照《水利清單》,明確本單位、本地區實施的許可事項,并在門戶網站公布改革事項清單。
(二)制定改革措施。水利部組織指導流域管理機構和有關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對照《水利清單》,逐項制定出臺具體管理措施,修訂辦事指南和工作細則。
對水利工程質量檢測單位資質認定(乙級)事項,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按照《水利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推進水利工程質量檢測單位乙級資質認定改革工作的意見》,一次性告知企業可量化可操作及不含兜底條款的經營許可具體條件、明確的監管規則、違反承諾的后果等內容,提供告知承諾書示范文本,并當場作出審批決定。
對于實行優化審批服務的改革事項,水利部、流域管理機構和有關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嚴格落實《水利清單》的具體規定,壓減審批要件和環節,公布總量控制條件和存量情況等,并主動壓減審批時限,探索優化審批服務的創新舉措。
(三)提升審批服務質量。建立審批服務“好差評”等相關制度,加強對審批行為的監督管理。加快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持續完善在線政務服務平臺,推動6項行政許可事項實現“一網通辦”“最多跑一次”。
(四)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堅持放管結合、并重,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原則,加強審批與監管的銜接,健全監管規則和標準;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跨部門聯合監管和“互聯網+監管”;加強信用監管,依法查處虛假承諾、違規經營等行為并記入信用記錄,實行失信聯合懲戒。強化社會監督,依法及時處理投訴舉報,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市場秩序治理。增強監管威懾力,對嚴重違法經營的企業及相關責任人員,要依法撤銷、吊銷有關證件。
(五)強化信息歸集共享。對6項事項的行政許可、執法檢查、行政處罰等信息及時歸集至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除涉及國家秘密外,實現涉及企業經營的政府信息集中共享。通過信息共享獲取的信息,一律不得再要求企業提供。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層層壓實責任,精心組織實施,確保改革措施落地見效。水利部要聚焦企業關切,協調指導支持各自由貿易試驗區妥善解決改革推進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二)抓好工作落實。各單位要以釘釘子精神全面抓好改革任務落實,同時,要做好改革政策的工作培訓和宣傳解讀,擴大政策知曉度,營造有利于改革的良好氛圍。
(三)筑牢法治保障。對照“證照分離”全覆蓋試點改革措施,對有關部規章、規范性文件進行清理修改,固化改革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