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廣州市政府審議并通過了《廣州市城鎮污水處理提質增效三年行動方案(2019—2021年)》(下稱《行動方案》),提出到2021年底,廣州力爭基本消除污水收集處理設施空白區。
《行動方案》提出的年度目標顯示到2019年、2020年、2021年,廣州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要分別達到74.5%、76%、80%,城市污水處理廠進水生化需氧量(BOD)平均濃度分別達到105mg/L、110mg/L、120mg/L。
除提出年度目標外,該方案還提出了包括三大類共十六項的具體工作措施。
在強化排水戶源頭管控方面,由各區政府具體實施轄區內排水戶的監督管理,并對其排水行為負總責;市、區排水公司受政府委托,對排水戶與市政公共管網的接駁井進行監管。《行動計劃》強調,住建、生態環境、工信等各相關職能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在對住宅小區、機關事業單位、工業企業、個體工商戶等的日常監管工作中,協助水務部門開展排水監管工作。
《行動方案》提出,廣州要全面提升公共排水設施精細化管理水平。在具體的實施中,廣州一方面要加強市區排水公司專業運營管理,系統梳理核查區域內的各類排水設施的運行現狀,另一方面將補充完善“排水設施一張圖”,確保精準反映區域排水設施情況。
同時,強化排水管網日常巡查,建立全覆蓋、可追溯的排水管網巡檢及問題發現機制,并推進排水管網隱患修復,通過大中修及更新改造等方式進行徹底修復,恢復已建管網的污水收集轉輸能力,還將構建廠網河聯合調度體系。
針對污水收集處理的問題,《行動方案》提到要加快推進污水收集處理設施的建設改造,即推進健康城凈水廠、江高凈水廠等16座污水處理廠(合計處理能力191萬噸/日)的建設工作。
《行動方案》對于廣州污水處理工作也提出了具體目標:力爭2020年3月底前通水運行,針對進水生化需氧量(BOD)濃度低于100mg/L,或未達到設計濃度的城鎮污水處理廠,制定“一廠一策”進行整改;到2021年底,基本消除污水收集處理設施空白區,并完成全市主要合流渠箱的清污分流工程;落實海綿城市建設理念,到2020年底全市建成區達到海綿城市要求的面積不低于20%,2021年底不低于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