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群眾舉報市區聯合組織突擊檢查
6月15日,廣州市河長辦收到群眾舉報,稱雙橋味精廠長期排污污染河涌。當日上午9時許,廣州市河長辦污控組組織查控突擊隊,先行隱蔽偵察雙橋味精廠有關設施運行情況,發現該廠自建污水處理設施的排污口并無出水情況,馬上報告廣州市河長辦。廣州市河長辦有關負責人立即會同海珠區河長辦、區水務局、區生態環境分局等執法部門趕到現場,對該廠儲存、生產、雨污集中和處理設施運行等方面展開細致檢查。
經現場檢查發現,涉事企業為位于廣州市海珠區工業大道南箕路346號的廣州雙橋股份有限公司。該企業屬于淀粉及淀粉制品制造和燃煤鍋爐行業,當季主要生產味精、葡萄糖、麥芽糖等產品,主要原輔材料為玉米淀粉、原煤,生產過程中產生廢氣、廢水和危險廢物。
經廣州市河長辦、海珠區河長辦、海珠區水務局、海珠區生態環境分局現場檢查,該廠日平均自來水用水量為3667立方米、日平均污水排放量為2902立方米,在生產過程中產生大量廢水。
雙橋公司排水管網
雙橋公司廠區一角
雙橋公司排水井
雙橋公司排水井
雙橋公司污水處理現場
現場發現污水處理設施未正常運行
廣州市河長辦介紹,在雙橋味精廠生產廠區,聯合檢查人員看到,該廠按規定自建的預處理設施和提升泵站設于珠江西航道廠區碼頭上游側,自建的污水處理設施布置于南箕路兩端,從生產線收集廢水到污水預處理和提升泵站,需經過長約400米的距離,其中大約200米是利用排雨明渠收集污水流向污水井。
檢查人員在現場發現,排雨明渠兩側,生產污水橫流,泄漏到地面和排雨渠里的含糖原料吸引了大量飛蟲。遇雨天,這些生產廢水和原料極可能被沖涮到廠外的人紙涌匯入珠江干流或直接沖入一墻之隔的珠江干流。
聯合執法人員在現場還發現,該廠污水處理系統未按規定保持正常運行。因污水處理系統采取間歇式運行,其生產廢水和泄漏的生產原料,都會暫時儲存在生產廠區內的污水井、管。
查控突擊隊員揭開所有污水井,都可以發現井內水位幾乎沒頂。由于污水井、管內水位高,導致連通的排雨明渠內也積存了部分生產廢水和泄漏的含糖原料,發出陣陣發酵后的酸腐味道。
檢查人員來到該廠自建的污水處理廠,在圍墻外便可見有污水從圍墻內向公共道路路面滲漏。還沒進入污水處理廠房,遠遠可聞如瀑布飛流的聲音。原來,該污水處理廠除儲水設施正在整修未運行外,還有一個處理污水的巨型槽罐發生爆漏,未經完全處理的污水從約6米高處飛流直泄,罐身、地面四周污水橫流。
雙橋外排污水經常超標污染珠江
廣州市河長辦介紹,雙橋味精廠的污水處理廠排向市政管網的第一個出口,是該廠的總排污口。打開井蓋,檢查人員發現排放水質呈褐色、冒著白泡。
海珠區生態環境分局在該廠設置了在線監控設備,經調閱在線監測數據分析:2019年6月15日13:00時,廣州雙橋股份有限公司總排污口COD平均濃度為680.31毫克/升、總磷平均濃度為8.7毫克/升(COD限值500mg/L、總磷限值8mg/L)。COD超標36%,總磷超標8.7%,涉嫌違法排放污水。
參照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自2019年6月10日0:00時-6月15日15:00時現場檢查結束,廣州雙橋股份有限公司COD和總磷經常超標。
據介紹,人紙涌、南箕涌是海珠區南部直接與珠江后航道相連接的河涌,同時也是省考東塱斷面直接涉及的河涌,而雙橋公司的廠房分別坐落在人紙涌及南箕涌兩旁。由于上述兩條河涌均與珠江后航道相連,其水質對珠江后航道東塱斷面水質有一定影響。該斷面為省考斷面,考核目標為2019年水質達Ⅲ類,2019年3-5月水質均為劣V類,雙橋公司排水超標行為對上述考核目標按期完成有較大影響。
環保部門曾因排污多次重罰雙橋
南都記者了解到,今年4月,海珠區政府已約談雙橋味精廠負責人,并責令其徹底整改。海珠區水務局牽頭會同區生態環境分局,多次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水質檢測機構對雙橋味精廠進行水質檢測,并對其水質超標的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處罰。執法人員表示,從目前檢查情況發現,該廠整改效果一直不明顯。
4月2日和9日,海珠區生態環境局組織對雙橋味精廠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廠停用檢修接觸氧化池,屬于污染物處理設施發生故障后不及時檢查和維修,致使處理設施不能正常發揮處理作用的情形。現場對其污水排放總口采樣監測,檢測結果顯示其化學需氧量為755mg/L,嚴重超標。5月6日,海珠區生態環境分局責令其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對雙橋公司開出了80萬元行政處罰告知書。另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禁止利用滲井、滲坑、裂隙、溶洞,私設暗管,篡改、偽造監測數據,或者不正常運行水污染防治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5月6日,海珠區生態環境分局對雙橋公司單獨開出了30萬元行政處罰告知書。
4月15日,海珠區生態環境分局組織區環境監測站對雙橋味精廠污水排放進行了2次采樣監測,總排放口化學需氧量濃度分別為727mg/L、744mg/L,總磷濃度分別為16.3mg/L、15.3mg/L。4月25日,4月28日,海珠區環境監測站再次對雙橋公司污水排放進行采樣監測。監測結果均超過了《淀粉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25461-2010)中間接排放限值(化學需氧量300mg/L,總磷濃度限值為5mg/L)。5月24日,海珠區生態環境分局責令其限制生產,對雙橋公司開出了90萬元行政處罰告知書。
雙橋味精最遲2022年搬走
據介紹,下一步,海珠區相關職能部門將繼續加強對涉嫌超標排放污水等行為的依法查處力度,嚴格落實日夜巡查機制,監督企業達標排放。
據悉,為全面打擊違法排污行為,盡快消滅“散亂污”違法排污行為,對違法排污經營戶形成強大震懾,市河長辦、各區河長辦組織了龐大的突擊隊伍,實行7×24小時不分節假日不間斷突擊查控污染源。自5月1日以來,已經采取篩選線索、隱蔽偵察、突擊查處的方式處理了一批違法排污單位,最高的被處以50萬元罰款,有的被處以關停處罰。
廣州市河長辦負責人表示,發現嚴重污染水環境的行為,將立即組織現場聯合執法,達到“發現一個、消滅一個、警示一片”的目的,堅決對水污染源做“減法”,實現“源頭控污、源頭減污、末端治污”。
記者了解到,雙橋公司被列入影響環保類第三批“退二”(需退出的第二產業)企業,本應于2015年底前完成搬遷,但根據《廣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委轉發市政府關于廣州雙橋股份有限公司、廣州奧桑味精食品有限公司“退二”延期搬遷申請批復的函》(穗工信函〔2018〕1976號)上述兩家企業延期搬遷至2022年底。
據介紹,鑒于雙橋公司存在長期違規排污行為,對南箕涌、人紙涌乃至珠江后航道東塱斷面的水環境治理工作造成一定影響。為徹底消除污染源,全力推進水環境治理工作,海珠區希望相關職能部門盡快統籌解決相關公司的搬遷問題,徹底消除珠江后航道東塱斷面污染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