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XX建設單位承諾書
佛山市XX局:
根據《佛山市深化環境影響評價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試行)》的有關規定,我單位對報批的 項目作出如下承諾:
一、本項目不存在“未批先建”等環境違法行為,在《 環境影響報告表》未依法經審批部門審查或者審查后未予批準的,本單位不開工建設。本單位自覺接受政府、行業組織、社會各界的監督。
二、經認真核查,本項目符合環境影響評價審批告知承諾制,不存在假借告知承諾制名義虛假報批的行為。
三、本項目符合所在區域“三線一單”要求,項目不存在《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十一條規定不予批準的情形。
四、本單位提交的《 環境影響報告表》符合各項法律法規、政策、環境影響評價標準、技術導則及相關技術規范等規定,不存在基礎資料不實、內容缺陷、隱瞞、遺漏或者虛假等的情形。
五、本單位所提交的各項材料合法、真實、準確、有效,本單位對提交的材料負責,對《 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內容和結論負責。
六、本項目需要新增主要污染物(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排放指標將通過排污權交易等合法方式獲取。
七、經認真核查,本單位提交的《 環境影響報告表》公示本電子版,不含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以及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的內容。
八、本單位將自覺落實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嚴格按照本項目環評文件所列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以及擬采取的環境保護措施進行項目建設。項目竣工后,本單位將按照有關規定向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排污許可證,并在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驗收合格后,方投入生產或者使用。
建設單位法人代表:(簽名)
建設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本承諾書原件交生態環境審批部門,承諾單位可保留復印件
佛山環評編制單位承諾書
佛山市XX局:
根據《佛山市深化環境影響評價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試行)》的有關規定,我單位對受 單位的委托編制的《 環境影響報告表》作出以下承諾:
一、本單位嚴格按照各項法律法規、政策、環境影響評價標準、技術導則及相關技術規范等規定,接收 公司(建設單位)的委托,依法開展 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環評文件符合各項法律法規、政策、環境影響評價標準、技術導則及相關技術規范等規定,不存在基礎資料不實、內容缺陷、遺漏或者虛假的情形。本單位對《 環境影響報告表》承擔相應責任。
二、受 單位的委托,我單位對項目及周邊環境進行了現場踏勘,該項目不存在“未批先建”等環境違法行為。
三、經認真核查,本項目符合環境影響評價審批告知承諾制,不存在假借告知承諾制名義虛假報批的行為。
四、本項目符合所在區域“三線一單”要求,項目不存在《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十一條規定不予批準的情形。
項目負責人:(簽字) 評價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本承諾書原件交生態環境審批部門,承諾單位可保留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