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起草了《廣東省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現正公開向公眾征求意見。
《征求意見稿》指出,2019年起,全省地級以上城市全面啟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到2020年,廣州市、深圳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系統;珠三角其他地級城市實現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分類全覆蓋……不同于上海等城市,廣東的城市生活垃圾擬分為四類,即按照“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進行分類。
今年起省地級以上城市啟動生活垃圾分類
具體工作目標:
2019年起,全省地級以上城市全面啟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制定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實施方案。
到2020年,廣州市、深圳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系統;珠三角其他地級城市實現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分類全覆蓋,設區城市至少有1個區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示范片區,不設區城市至少有1個街道建成生活垃圾分類示范片區;粵東粵西粵北地級城市實現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分類全覆蓋,至少有1個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示范片區。
到2022年,珠三角其他設區城市至少有2個區實現生活垃圾分類全覆蓋,其他各區至少有1個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示范片區,不設區城市至少有2個街道建成生活垃圾示范片區;粵東粵西粵北地級城市至少有1個區實現生活垃圾分類全覆蓋,其他各區至少有1個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示范片區。
到2025年,全省地級以上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系統。
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擬實行管理責任人制度
住宅小區、街巷等實行物業管理的,由物業管理單位負責;
單位自行管理的,由自管單位負責;
沒有物業管理或者單位自行管理的,由居民委員會負責。
單位辦公和生產經營場所,由本單位負責。
市政道路、園林景區、交通樞紐、文化體育、商業娛樂等公共場所和公共建筑,由所有權人或者其他實際管理人負責。
其他場所生活垃圾分類責任人由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落實。
明年城市餐飲垃圾基本實現應收盡收
《征求意見稿》要求加快分類體系建設:
1、建設簡便易行的分類投放體系。采取簡便易行的分類投放方式,確保有害垃圾單獨投放,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分開投放,有條件的地方開展社區生活垃圾定時定點投放。
2、建設科學合理的分類收集體系。要科學合理設置分類收集容器,做到標志規范、分布合理、數量滿足、環境友好,鼓勵使用智能收集設備。到2020年,各市建立有害垃圾回收處置體系網絡,城市餐飲垃圾基本實現應收盡收。
3、建設完善匹配的分類運輸體系。配備滿足垃圾分類運輸、密封性好、標志明顯的專用收運車輛,建立和完善分類后各類生活垃圾轉運系統。
4、建設能力充足的分類處理體系。2019年底前,各地級以上市至少建成一個餐廚垃圾收運處理示范項目;2020年,各市完成近期餐廚垃圾處理設施建設任務。
5、建設規范專業的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
廣東垃圾分類擬分為四類
根據《征求意見稿》,廣東的城市生活垃圾按照“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進行分類。
可回收物:適宜回收和循環再利用的物品,如紙制品、塑料制品、玻璃制品、紡織品和金屬等。
易腐垃圾:餐飲垃圾、家庭廚余垃圾和廢棄的蔬菜、瓜果、花木等。
有害垃圾:對人體健康、自然環境造成直接或者潛在危害的物質,如廢棄的充電電池、紐扣電池、燈管、醫藥用品、殺蟲劑、油漆、日用化學品、水銀產品以及廢棄的農藥、化肥殘余及包裝物等。
其他垃圾:前三項以外的生活垃圾,如惰性垃圾,不可降解的一次性用品、普通無汞電池、煙蒂、紙巾、家庭裝修廢棄物、廢棄家具等。